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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學年度大學繁星計畫招生辦法出爐,新制將放寬學生選填志願數,規定各大學每學群可供學生選填的志願數,不得少於該學群參加繁星招生校系數的二分之一。

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解釋說,以往部分大學限制高中生只能選填一至二個志願,也是造成缺額的原因之一。

99年大學學群若有十個系招生,學生至少可填五個志願,可增加錄取機率。

99年大學繁星招生,也首度明文限制申請者必須在「大學繁星」及「科技校院高職繁星」只能二擇一,如果重複推薦報名,一經發現就取消錄取資格。

楊玉惠說,新增規定可以避免綜合高中學生「投機」,出現兩邊報名、重複錄取占缺的問題。

至於在校成績的門檻,仍訂在高一、高二「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」排名在全校前20%,但增加一條但書:「有重修或補考之科目,應以原始成績辦理」。

以往,高中生的學科不及格重補修時,以重補修的成績計算,往往造成一名高中生原來數學只考50分,補修考90分,學期成績以90分計(過去是以60分計),這樣將造成選才的不公平。

中正大學表示,99年度將是最後一年繁星計畫單獨辦理。 100學年度開始,繁星將併入大學甄選入學辦理。
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王彩鸝╱台北報導】2009/09/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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